万通商务网讯:记者周斌见习记者蒋皓电子商务平台已经成为不法分子销售"傍名牌"产品的重要渠道。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约有一半为通过淘宝网等网络进行售假行为。
记者今天了解到,网络售假案高发,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电子商务模式已经成为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在年轻人群体中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日常消费用品已经成为主流;当前社会总体就业环境形势严峻,通过网络售假具有准入门槛低、成本低、获利高、资本原始积累快、行为隐蔽性强等特点;网络环境下对商业行为的监管制度还不完善,相关职能部门亦缺乏有力措施。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邱灿明表示,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打击网络售假存在不足,没有对提供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服务商施加足够的义务,导致其面临诉讼时,往往以"面对网络上海量信息无法全部监管,不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为由,规避法律责任的承担,应当加以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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