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商务网讯:日前,将乐县出台专项政策扶持该县创业园内电子商务企业发展。
根据政策,将乐将对园区当年所缴纳的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和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县财政按50%返还给园区用于平台升级和总部建设。电商年纳税地方留成超过10万元的,由县财政按其缴纳“三税”地方留成比上一年度新增部分的50%奖励。此外,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全部纳入创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扶持范围,被认定为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以及园区内的本地工业或商贸企业年网上销售额达三千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3万元~5万元。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万通商务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万通商务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770276607@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