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龙头企业、电商基地建设、电商从业人员培训等有望获得专项资金支持。5月26日,市商务局公开征集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
近日,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联合出台《河北省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设立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我省电子商务项目发展。根据逐级申报的原则,即日起至5月29日,市商务局开始征集我市的省级电子商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项目征集完成后,市商务局将组织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和验收。
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内容主要包括:省级电商龙头企业建设;省级以上电商基地(园区)建设;市电子商务重点项目(主要包括电商第三方或第四方平台、传统商贸企业转型升级、o2o电商体系建设、创新孵化基地、龙头企业等)建设;在市域范围内开展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培训,增强企业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文件要求,申报项目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设,并进入运营阶段。
专项资金申请条件为:在河北省工商部门或市工商部门注册并在我市税务部门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子商务企业或机构(研究院所、协会等);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014年交易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网络购物商城年销售额应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服务类电子商务经营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万通商务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万通商务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770276607@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