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春节前夕,备受关注的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店主案立案。阿里巴巴对外宣称,将以本案为起点重拳打假,对侵权店主持续开展诉讼追偿。
知识产权侵权乱象,与电商发展相伴相生。但长期以来,囿于此类侵权行为隐蔽性高、举证难度大、立法滞后等原因,对其的惩治大多止于有限的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刑事案件成案率低,难以追究侵权者的刑事责任,创新型企业处境艰难。然而,随着电商的日益繁荣,侵权现象不断涌现,且近来屡屡曝光的案件显示,社会危害性有增大的趋势。执法部门该如何介入并阻断恶性影响的蔓延?
去年“双11”,漳州市龙文区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假冒专利案。据公安系统称,这是我国电商假冒专利刑事案件中侦破办结的第一案。我们以本案为观察案例,一览我国惩治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所面临的司法难题及其解决方案,期待开来者之思悟。
专利文件遭遇“李鬼”
漳州人吴晓彤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团队历经3年多研发出的专利,竟在网上遭遇“李鬼”。
2010年,因看好防蓝光护目镜的市场前景,吴晓彤投身创业大潮,主攻防蓝光技术研发。彼时,防蓝光护目镜在国内方兴未艾,但因缺乏技术支撑与行业标准,市场乱象层出不穷。在3年多的技术攻关过程中,吴晓彤的团队历经上千次实验,最终成功研发防蓝光纳米涂层技术,填补了该领域的空白,并成功申请8项发明专利。
2014年,吴晓彤注册成立奥特路(漳州)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其拥有发明专利的防蓝光产品上市。但2015年6月的一天,他接到上海代理商的来电:“怎么天猫上还有另一家代理商?”
吴晓彤查询后发现,天猫上的一家友商盗用自家的专利文件,并窜改专利号,置于产品页面用于宣传。“这家商铺的销量在天猫上名列前茅,累计销售额达数百万元。”吴晓彤当即向漳州市知识产权局举报,随后向漳州警方报案。
“电商领域的专利权刑事案件的侦办,在全国鲜有先例。在侦破过程中,对抓捕、审讯、取证等环节的要求极为严苛。”林阿明是漳州市经侦支队第四大队的大队长,他坦言,以往,此类案件大多止步于行政处罚或民事赔偿,最终承担刑事责任的侵权者少之又少。侵权行为的隐蔽性、取证难、固定证据不易等是其主要障碍。
漳州经侦支队打算以此案为突破口,探索电商专利权侵权刑事案件侦办的新路径。很快,该局便成立专案组,知识产权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也提前介入。
侦办过程一波三折
在侦办过程中,警方首先遇到的难题是固定证据。“侵权者将窜改过的专利文件放在产品页面,随时都可能产生变动,须不断取证并固定证据,并以此来确定其非法经营数额。”专案组成员林吴焘表示,为固定证据,专案组安排两名侦查员不定期盯梢取证,“几乎每天都盯着网店,每周拍照、截图、录像”。
比起固定证据,确定案值更困难。“在办理假冒专利权刑事案件的司法实践中,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直接经济损失都可作为立案追诉标准。”林阿明表示,警方选择最易查实的非法经营数额作为依据。根据阿里巴巴方面提供的数据显示,涉案网店共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约88万元。
对这个数据,嫌疑人熊某提出异议,称其中部分销售额为刷单所得,并非实际交易额。2015年,熊某曾两次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0元购”“6.9元购”等刷单行为,累计交易额近30万元。
刷单产生的交易额能否计入非法经营数额呢?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未就此做出明确规定。为此,经侦支队、检察院、法院产生分歧。林吴焘认为,刷单交易抬高店铺的交易数量,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作用,诱导后续消费。本案经办法官刘翔则认为,非法经营数额指的是实际、真实的销售数额,不应包括虚假刷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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