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拟最快今年底立法规管食油和废食油。
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昨于立法会表示,会尽快引入行政措施,规定餐馆必须将使用过的食油,交由环保署认可的收集或回收商处理,他又澄清,餐馆于店内使用食油翻炸食物,不是将来法例的规管范围。
高永文重申,政府最快今年底立法规管食油原材料,不可使用翻炸的废食油,也不可使用非供人食用的工业油,凡进口、销售或生产食用油,必须确保其食用油符合上述规定,相关进口商提供生产地官方证明书,否则即属违法。
高永文亦澄清,法例不是规管餐馆用食油翻炸食物的次数。香港食物安全专员谭丽芬表示,食油可重复使用的次数,视乎油的种类、煮什么食物及方法等,难以规管。
有食物业界人士表示,目前主要靠厨师目测,当食油开始转黑就要换;亦有指一般食油,如高于一百八十度油温炸煮食物,就容易出现致癌物,故厨师会控制油炸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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