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药监局副局长汤毅介绍,从11月底至12月中旬,成都在全市19个区(市)县等地监督检查经营羊肉汤锅店的餐饮单位8400余户次,重点检查羊肉汤锅中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
经检查,发现少数餐饮店使用了“羊味香精”,但均有质量安全标识,符合相关规定。同时,随机抽检了82家羊肉汤锅餐饮店的羊肉汤83次,重点检查是否滥用食品添加剂,结果显示,83批次羊肉汤均未检出“增白剂”。
成都市食药监局餐饮服务监管处处长李宏坤说,“羊味香精”“增稠剂”可在羊肉汤、羊肉火锅中根据加工需要适量添加,但必须使用有质量安全标识的食品添加剂;而“增白剂”含有二氧化钛,二氧化钛属于食品添加剂,根据相关标准,只能在果酱、凉果、可可制品等中使用,不能加在羊肉及汤中。
成都市食药监局表示,对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一律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一律报告当地政府,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对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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