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在省内对桶装饮用水进行监督抽检,有5批次桶装饮用水不合格。其中,4批次桶装饮用水电导率超标,1批次桶装饮用水菌落总数超标。
不合格桶装饮用水分别是:鄱阳县正旺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浪兴山泉饮用纯净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15/4/26),奉新县绿奉山泉水厂生产的绿奉天然山泉水(规格:18L/桶、生产日期2015/5/4),分宜县凯林饮水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芦塘泉天然饮用纯净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15/5/2)、洽好山泉纯净水(规格:18L/桶、生产日期2015/5/4),江西莲花碧玉美君纯净水厂生产的纯净水(规格:18.9L/桶、生产日期201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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