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学校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严把食品安全的各个关口。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使用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通知提出,加强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供应品种的管理,引导校园商品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护和增进青少年身体健康。推进“阳光厨房”建设,确保食品安全。
通知还要求学校重点引导学生健康营养知识学习与不良饮食行为的转化,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传授食品安全、营养科普知识,形成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关心学生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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