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商务网】近年来、我国食品行业先后发生多起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严重挫伤了老百姓的食品消费信心 . 有关人士认为、为保障食品安全、在食品企业科学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同时、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力度、在严打食品企业非法添加行为的同时、还应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检测 .
我国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故包括:2004年的阜阳奶粉事件;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2006年的多宝鱼事件;2008年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2009年雨润集团瘦肉精事件;2011年的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沈阳毒豆芽事件、雨润集团猪肉脓包事件等 . 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一次次冲击人们的神经、让人不禁担忧:中国的食品安全质量、究竟路在何方?
2008年6月底、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因长期食用石家庄三鹿集团所产的婴幼儿奶粉而患"肾结石"病的婴儿、一时间、三鹿集团三聚氰胺事件震惊全国 . 党中央、国务院迅速对此作出部署、立即启动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I级响应、并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
早在1997年、我国就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 . 但在此之后、全国仍发生多起含瘦肉精肉食品致人中毒的恶性事件、重要原因是瘦肉精的生产和销售都走"地下渠道"、制造"瘦肉精"的源头一直没被阻断 . 于是在今年3月15日、央视又爆出违法使用瘦肉精的事件:添加瘦肉精饲料饲养的生猪及猪肉流入河南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和南京等地市场 . 一时间、食品安全问题再一次成为热议话题 .
在双汇集团瘦肉精事件发生的3月15日中午、济源双汇公司被责令停产、所有未出厂的成品及半成品就地封存、有关部门立即对未屠宰的生猪展开瘦肉精检测 . 16日、双汇集团发表致歉声明、随后召回问题产品 . 双汇瘦肉精事件引起了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农业部、商务部、公安部等部委成立工作小组、彻查此事 .
继双汇之后、又一大型知名食品品牌"雨润"在今年再爆"问题肉" . 据媒体报道、近日、雨润集团渭南生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被查出其加工的生猪胴体的甲状腺等腺体没有摘除干净 . 7月2日、有关调查显示、雨润"问题肉"中确实有病变淋巴和脓包 . 据悉、肉品三腺(即甲状腺、肾上腺和病变淋巴结)中含大量内分泌激素和病原微生物、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 .
业内人士表示、雨润集团一直强调"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的经营理念、致力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食品;但这句话和"双汇集团18道检验工序"一样、在此时都变成了一种讽刺 . 事件发生后、陕西省迅速将雨润"问题肉"事件上报国务院、但仍有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亟待解决 .
三鹿、双汇、雨润等知名食品企业相继发生产品安全问题、广大消费者感到十分困惑:在以安全为首要考虑因素的食品行业、这些企业所谓的"企业道德"究竟体现在哪里?
长期以来、我国对大型知名食品企业给予了很多特殊政策、如重点保护、免检、放松了对这些大企业的监督、致使有些名企在政策的保护下、为追逐利润、在生产中偷工减料、放松对检测环节的管理、甚至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引发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事故、对消费者健康产生了危害 .
如今年双汇瘦肉精事件和雨润"问题猪肉"事件、就是在检测环节把关不严而产生的 .
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说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监管职责划分不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尚不健全 . 事实表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复监管、监管空白的现象非常多、加上责任追究机制不够健全、产生了许多严重后果 . 例如、在三鹿奶粉事件中、不法分子在原奶中添加三聚氰胺、却一直无人监管 .
有的部门接到投诉后、以各种理由推托责任、这也严重打击了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
第二、企业缺乏诚信和道德观念、监管环境复杂化 . 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打击消费信心 . 因一些企业缺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不惜牺牲消费者的健康、使食品安全监管环境更加复杂 .
第三、检验设备相对匮乏、检测能力有待提高 . 我国食品检测机构虽覆盖面较广、但检测设备相对陈旧、检测能力较低、不利于应付突发性食品安全事故和查处违法行为 .
第四、信息传导机制不完善 . 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信息传导机制尚不健全、传导途径有待进一步疏通 . 投诉难是消费者最为头痛的问题 .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即使发现了某种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或食品违法行为、却不知向哪个部门发映 .
第五、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还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是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数量严重不足、且很多低于国际先进标准 . 二是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相互矛盾 . 目前使用的食品卫生安全标准通常由各部门在以前自行制定、由于缺乏有效统一的协调机制、造成一些标准相互矛盾 . 三是食品卫生检验检测不够规范 .
第六、一些大型食品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放松了对产品质量的管理、从而导致一些知名大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问题不断 .
为保障食品安全、食品企业必须加强全程质量控制措施、有关部门亟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在督促食品企业强化质量检测工作的同时、有关部门应严惩企业在食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以切实保障食品质量、维护社会稳定 . 为此、业内人士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第一、食品企业应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行业自律、重视信用价值、主动拒绝使用非法添加物、而应科学使用食品添加剂 .
第二、建立和完善统一协调、责权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行政责任约束机制 . 当前、我国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明晰责权利、建立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
第三、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测体系 . 因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机制、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标准在实施中、暴露出不少相互矛盾的问题、如质量标准冲突、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不同、限量要求不同等、不仅让食品生产企业无所适从、也使政府部门在监管时陷入尴尬境地 . 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并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
第四、行政职能部门要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不法厂商的惩处力度 . 鼓励受害人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向不法企业提起民事赔偿请求 . 对违法食品企业和责任人,除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外,还应吊销其许可证、取消其从业资格 . 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违法者,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以罚代刑 .
关键字:食品安全 信息由电子商务网整理发表 来源:慧聪食品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