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水泥产品审查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许可证办公室:
为更好的贯彻和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在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中更好的发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作用,根据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工作要求,对于产能过剩问题突出的钢铁、水泥两个产品,需要在证书副本上标明生产线、涉及产业政策的关键设备等内容,请在上报材料时根据《水泥、钢铁产品待发证企业登记表》(附件)的格式进行填写,此要求适用于发证、换证、技改、迁址、增项、更名、补领等全部材料的上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材料已报至中心,但未报总局的,需补充相关信息后重新提交待发证企业登记表。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万通商务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万通商务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770276607@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部分资讯信息转载网络或会员自己投稿发布,如果有侵犯作者权力,请联系我们删除处理,联系QQ:770276607








